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還押男涉指示友人刪「鬼機」資料 兩人罪成一人罪脫 (18:56)

發佈於

警方於2019年平安夜在迷你倉搜出煙霧餅,副學士男生被控藏爆炸品罪還押壁屋,其間他涉指示兩男生,協助刪去其Google資料,3男生早前否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3罪受審,今(30日)在區院裁決。暫委法官葉啓亮指出,懲教所錄音顯示男生要求兩人刪除資料,提及有人製造爆炸品被捕,另一被告則表示明白對方用意並願意幫忙,兩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餘下一人罪脫。副學士男生另被裁定兩項管有爆炸品罪成。罪成兩人還押至9月13日求情判刑,以待索取勞教中心報告。

被告為副學士生鄺偉邦(現21歲)、議員助理余昕鈺(20歲)及學生黃俊燁(21歲)。

葉官指出,鄺偉邦曾稱他從魔術店買火棉,再改說他在淘寶買及經朋友代購;他亦指煙霧餅用來拍攝,但迷你倉無拍攝器材。鄺聲稱不欲親友看見他的學業資料和到訪成人網站,但他同意親友不會查看其帳戶,且他沒和另兩被告指明刪除資料類別,葉官認為他揑造藉口。鄺擔心與同涉爆炸品案被告一樣,遭控方檢閱資料。葉官批評鄺推翻其證供,自打嘴巴,裁定他是不可信證人。

就三人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余昕鈺和黃俊燁沒作供,余亦爭議身分辨認。葉官指出,閉路電視片段和錄音約有1分鐘長度差異,無法推論余是否在黃離座時說話,也未能辨認其聲線,故裁定他罪脫。而鄺解釋因有人亦涉製造爆炸品身陷險境,他要求余刪除資料,以免控方檢取,余回覆「識做」,因此兩人罪成。

至於鄺面對兩項管有爆炸品罪,葉官稱當時本港正值反修例風波,有人以爆炸品破壞社會安寧;鄺供稱火棉和煙霧餅用作拍攝和玩魔術,即是玩物及裝飾,不屬於合法目的,遂裁定他兩項管有爆炸品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