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急救員上訴駁回 官:救人不等於中立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9 月 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8.31港島衝突,一名聲稱擔任義務急救員青年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囚4年,他就定罪上訴,昨被上訴庭駁回。判辭以「醫護兵」類比急救員,強調「救人不等於中立」,即使施行急救,亦可被理解為促進、協助或鼓勵其他示威者破壞社會安寧。 相關文章:831事件上訴定罪駁回反修例事件急救員被捕暴動罪 Up Next 潛逃青年認6‧12集結 明年再訊 不要錯過 「8‧31」3年 太子站拘叫囂少年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調低再調高 7萬變回30多萬元 被刺頸警索償被指濫用程序 遇襲警追OT案 官指計法對原告不公 稱未預期有人傷 英龍圍白衣人上訴駁回 4人「私了」警案 政府索賠20萬 玩具槍癡脫藏械罪 官:未證識分真假 示威施襲致警手指受傷 港大畢業生判賠1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