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劉頴匡冀審前判刑 依例「盡快懲治」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9 月 9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47名民主派因「35+初選」被控《港區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所有被告今年7月已完成交付至高等法院的程序,其中29人擬認罪,18人擬不認罪。擬認罪的劉頴匡和王百羽昨於高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控方主張留待其他不認罪被告的案件審結再判刑,兩名被告則期望在審訊前判刑。被撤銷法援、親自陳辭的劉頴匡力陳,根據國安法第42條,法庭應「及時辦理」國安案件,「盡快懲治我哋呢啲罪犯」。 相關文章: Up Next 出席帶路論壇 駱惠寧:未來5年港發展關鍵期 不要錯過 支聯涉煽動顛覆案 今定交付高院否 辯方:顛覆有前提 指控隻字未提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