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最低刑期法律爭議押後裁 控:國安法先於港例 辯:應採謹慎狹義態度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9 月 1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辯方早前提出,本案以串謀罪起訴,法庭應以本港沿用法律作依歸,不受《港區國安法》最低刑罰所限,控辯雙方昨日庭上處理該法律爭議。控方根據串謀罪立法原意,稱它與犯下實質罪行刑罰相同,由於被告已干犯「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應依照國安法判刑以反映罪責,否則造成不公。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就法律爭議押後裁定。 相關文章:串謀光城者刑事罪行條例港區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Up Next 港大研究:兒童少年兩針 重症減逾九成 近7萬3針童零住院 劉宇隆籲盡快接種 不要錯過 【Emily】教大200歐亞生賀中秋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吳文君涉違國安法下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懸紅通緝 國安處帶走其父助查 (12:42) 「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成員涉串謀分裂國家罪 申保釋被拒 (12:35) 教師認違國安法 申終院刑期上訴許可被駁回 (16:39) 黃之鋒被控串謀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安 案件押後提訊將交付至高院 (16:28) 辯方稱黎智英追蹤IPAC帳戶不等同支持 官:曾通訊 辯:《蘋果》圖糾正《逃犯條例》錯誤 官:媒體塑錯誤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