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最低刑期法律爭議押後裁 控:國安法先於港例 辯:應採謹慎狹義態度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9 月 1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辯方早前提出,本案以串謀罪起訴,法庭應以本港沿用法律作依歸,不受《港區國安法》最低刑罰所限,控辯雙方昨日庭上處理該法律爭議。控方根據串謀罪立法原意,稱它與犯下實質罪行刑罰相同,由於被告已干犯「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應依照國安法判刑以反映罪責,否則造成不公。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就法律爭議押後裁定。 相關文章:串謀光城者刑事罪行條例港區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Up Next 支聯案裁夠表證 鄒幸彤交付高院 不要錯過 光城者求情稱只口號 官:重複就成真 創立人認串謀煽顛覆罪 謂覆述歷史沒鼓吹破壞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支聯會案:控方: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構成「指導意志」 可作支聯會意圖 支聯案共謀原則押後處理 官關注「控方無咩事實證人」 控:將召兩警 支聯會涉煽動顛覆案 官關注控方「似乎無咩事實證人」 (16:08) 港大AI淫照風波 跨部門研立法否 控方引三案 稱「一黨專政」必指向中共 引司徒華 控:支聯97後堅持結束一黨專政 官指專長與案無關 駁回鄒幸彤召專家證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