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律師襲擊恐嚇前度罪脫 官指事主供辭不合邏輯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9 月 1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38歲律師與前女友訂婚後,疑在寓所發怒毆打對方,並涉恐嚇發布她的裸照。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定被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刑事損壞及刑事恐嚇共3罪不成立,兼獲訟費。裁判官表示,事主一方面指控被告出手施襲,感覺「非常極度痛」,另一方面卻安然留在被告寓所過夜,供辭不合邏輯,構成疑點。 相關文章:事務律師刑事恐嚇刑事損壞罪女友東區裁判法院罪名不成立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 Up Next 【Emily】田二少議廳被逐 新選制首人 張宇人不滿插口「熄咪」 不要錯過 涉窩藏曾志健等4人 貨倉員續還押11月訊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中年》林俊一 9項非禮罪成 涉姦已婚婦 無業男罪脫 車載偽基站發詐騙短訊 23歲送貨員囚15月 疑妻出軌 地盤工涉綁手強姦威脅齊燒炭 假波證人:拉襪舉手傳暗號 指被告動作意思場場改 通風英國外圍下注 送貨員撕選舉海報 自簽守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