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社工阻差罪脫 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重審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9 月 1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8月25日「荃葵青大遊行」期間社工林曉樺要求女督察出示委任證不果,被指阻差辦公,受審後裁定阻差辦公和「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脫。律政司早前以案件呈述方式向高院上訴,法官黃崇厚昨頒下判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並指原審裁判官裁斷女社工沒有構成阻撓「有悖常理」,法律上「不正確」,發還案件予原審裁判官澄清法律觀點,重新考慮阻差辦公罪是否成立。 相關文章:反修例事件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案件呈述社工荃葵青大遊行阻差辦公高等法院 Up Next 「設最低轉售價是業內共識」 業界冀競委多解釋何謂犯法 不要錯過 【Emily】居安抗疫加開熱線中心 繁忙時段供逾150條線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非白衣人案結案陳辭 控:7.21起因林卓廷暗籲集結 水警林婉儀殉職 遺產執行人索償警務處長 指重置方案無理 大坑西八旬婦申覆核 平民屋宇:視法庭指示再作決定 餘14戶「非法霸佔」 阻差重審改認罪 青年囚3月1周 英諜案女子1.6億續凍 控:倘判決冀往英執行 白衣人案附近餐廳:被告一直在舖 不識圖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