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背射記者有片 警:投訴無法證實 稱記者轉身逃走 射海綿彈「非不合理」 監警會通過結果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9 月 19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反修例運動期間,時任商業電台記者採訪時被防暴警察驅趕,轉身離開時被警員從後射海綿彈擊中,有片段拍攝到當時情况,記者事後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涉事警員。警員後遭警方「訓斥」,事隔近3年,警方向當事人交代調查結果,稱指控「無法證實」,反指記者衝前觸碰防暴警察手部然後轉身逃走,警察才追捕及發射海綿彈。當事人對調查結果感遺憾,認為與事實不符,稱當時是警察撥開他,二人手部才有觸碰,考慮提覆核。 相關文章: Up Next 袁國勇倡逐步撤社交距離措施 與3學者撰文指6月起疫情第六波 殺傷力減成風土病 不要錯過 南丫海難10年街頭圖片展 悼39亡靈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