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網媒記者認阻差等 判囚緩刑兩年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9 月 23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去年8月31日港鐵太子站事件兩周年,一名網媒男記者於行人路中心架起腳架及相機,行人需繞路,多名警員警告,被告未理會及拒絕離開,又向警員講粗口。被告早前承認阻礙公職人員及公眾地方妨擾兩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14天,緩刑兩年,另須罰款3000元。 相關文章:831事件反修例事件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太子站西九龍裁判法院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 Up Next 虛報快測陽首判刑 女文員囚14天 官:易犯案難揭發 判刑須阻嚇仿效 不要錯過 【Emily】迪士尼增「特定高峰日」 成人票$759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新煽動罪首宗定罪 男子穿「光時」衫候判 阻差重審改認罪 青年囚3月1周 白衣人案附近餐廳:被告一直在舖 不識圖中人 白衣人案 控方指片段證執棍掟人 白衣人案控方開案兩頁紙 官令補充案發地點 官允索社服感化報告 認拍裙底銀行員押後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