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高級督察取走鮑魚 官稱有疑點判無罪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9 月 29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時任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督察黃敬修前年在警察總部內取去兩罐屬於警方的即食鮑魚,他否認一項盜竊罪受審,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溫紹明指出,本案僅爭議被告取去兩罐鮑魚的目的,閉路電視見到被告在非辦公時間取走鮑魚,行為確實可疑,但與被告同組的女督察表示曾收到一罐鮑魚,不過忘記是誰交給她,遂不排除被告是打算重新分配鮑魚,認為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裁定被告盜竊罪名不成立。 相關文章:東區裁判法院盜竊罪名不成立警察公共關係部高級督察鮑魚 Up Next 領國家獎學金內地博士生 摸女生臀部非禮罪成 不要錯過 老翁倒斃殘廁 港鐵調查稱求助掣故障 家屬考慮民事訴訟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保監執董涉濫職逼保誠聘媳 辯方問「入職始須申報」 秘書長:本案屬助搵工 IVE爆炸品案合併涉7未成年 一人准入校園 上環日圓劫案4人還押 涉街頭推撞前女友 大律師准保釋 警破盜竊集團拘4人 涉27宗店舖盜竊 (17:40) 雷射筆照狗「或為阻跑往」 保安脫虐畜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