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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涉因工作結怨 網上披露前同事個人資料被捕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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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2日)在新界北拘捕一名31歲的中國籍男子,涉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即在未經投訴人同意下,披露了他的個人資料。被捕人獲准保釋,公署將繼續調查案件。

根據公署調查顯示,被捕人與投訴人曾在一家公司共事,其後因工作結怨,被捕人遂被公司解僱。事發在去年10月中,有人將投訴人的個人資料,包括他的中文姓名、手提電話號碼、居住屋苑名稱、僱主名稱及投訴人過往事蹟等,發布到社交媒體平台上。

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而《私隱條例》亦適用於網上世界,市民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平台上,發布或轉載「起底」訊息前要三思,以免觸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