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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涉偽造調查結果被控 證人須檢疫排期再審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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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警員於2018至2019年處理店舖盜竊案及欺詐案時,疑聲稱事主拒落口供,案件無法追查。警方內部其後審核兩案,揭發有人涉偽造調查結果,涉事警員否認兩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原定今天(6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惟控方證人、梅姓警長被列為密切接觸者,無法如期出庭作供,案件須重新排期。此外,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被告其中一項控罪,暫委裁判官曾宗堯下令撤銷該控罪。

控罪書未有列明被告温志煒(49歲)的職業,惟兩項控罪均指被告身為香港警務處的警員。

控方甫開庭表示,將應辯方要求傳召本案第四名控方證人警長梅振強出庭,以讓辯方盤問,惟警長的兒子確診新冠病毒,警長被列為密切接觸者,由於不肯定警長隨後會否確診,故此不知何時檢疫完畢,控辯雙方均建議另訂審期,預計需時3天,曾官最終下令本案重新排期。

曾官閱畢文件後指,似乎控方將不提證供起訴第二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控方在庭上確認,並即席向法庭申請,曾官遂下令撤銷該控罪,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散庭後,有記者在法院外等候拍照,被告步出法院時一度行近記者,又稱「影吖!影吖!使唔使除罩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