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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多一人承認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官指被告在案中「鼓吹暴力好明顯」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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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7名成員去年多次擺設街站及網上提倡「武裝起義」,遭控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6人早前認罪,餘下21歲倉務員蔡永傑今(9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控方案情指,蔡代組織收取5萬元捐款,由他租用的長沙灣工廈單位內有5枝氣槍等武器裝備,警方亦在蔡的住所搜出長槍型氣槍等5枝氣槍、短劍及戰術背心。

辯方求情時形容,被告蔡永傑的言論是口號式及流於表面,沒鼓吹破壞及以武力推翻政權,但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質疑被告行為已經屬於推翻國家政權,若有人接納極端思想,「一聲令下一齊起義」,後果危險,且被告「鼓吹暴力好明顯」。郭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五(16日)繼續聽取求情。

同意案情指出,蔡永傑創立政治組織「光城者」,亦是組織的發言人。於去年1月10日至5月6日,他連同另6名被告擺街站及發布網上帖文,煽動公眾以「武裝起義」推翻中國及香港特區政府。蔡在街站手持旗幟、發言和派單張,並接受訪問宣傳組織的社交平台帳號。

蔡曾經代組織收取5萬元捐款,為成員繳交干犯第599G章的罰款。他於去年2月起以5,500元月租長沙灣一個工廈單位,放置組織的器材和物資,該倉庫內有5枝氣槍及「瘟疫政治」單張,蔡的住所亦被警方檢獲長槍型氣槍等5枝氣槍及短劍。

至於蔡永傑另涉爆竊一案,指他與首被告去年5月5日凌晨在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踩線」,蔡的住所遭搜出兩支伸縮棍,他的手機內存有274張兒童色情照片和一段兒童色情影片。蔡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意圖作非法用途罪,爆竊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兩罪則不予起訴。

同案另外3男3女被告早前認罪,他們依次為阮姓中六男生(現年17歲,下同)、16歲少女、梁姓中五女生(17歲)、售貨員陳右津(26歲)、姓蔣周的中五男生(17歲)及中六女生郭文希(19歲),早前已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