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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禮11歲補習男童 社協男義工保釋候訊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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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歲男義工涉在社區組織協會為學生進行功課輔導期間,非禮一名約11歲男童,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今(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本案押後至10月10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獲准,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被告何永恒(44歲),控罪書上未有報稱職業,據悉他為商學院助理主任,另他於社協擔任義工約十多年。控罪稱,他於2022年8月13日與8月27日之間,在九龍深水埗桂林街117號一樓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猥褻侵犯男童X。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聽取控辯雙方陳辭後,批准被告保釋。保釋條件包括3萬元現金保釋、其弟3萬元人事擔保、被告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另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及返回案發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