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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品案學生還押時委他人刪網上帳號資料 二人押後判刑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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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學士男生於2019年在迷你倉藏有煙霧餅,他還押壁屋時指示兩人協助刪去其Google帳號資料,經審訊後,他與一名男學生早前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原定今(13日)在區院判刑。由於勞教中心報告顯示,副學士男生有吸食大麻習慣,暫委法官葉啓亮決定為他索取戒毒所報告。辯方有見及此,亦多次要求為另一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葉官最終同意索取報告,但明言考慮即時監禁。案件將押後至9月26日判刑,兩人續須還押。

案中3名被告同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被告副學士生鄺偉邦(現21歲)及學生黃俊燁(21歲)被裁定罪成;議員助理余昕鈺(20歲)則被裁定罪脫。鄺另涉藏有火棉和煙霧餅,被裁定兩項管有爆炸品罪成。

辯方引述法庭所索取報告指,鄺偉邦體重過重和黃俊燁體力欠佳,均不建議判處兩人入勞教中心。辯方補充求情稱,鄺和相識多年的中學同學在壁屋探訪室的對話,只是「噏得出就噏」,鄺獲准保釋後沒有刪除涉案資料,警方可檢取該些資料。

葉官關注,報告提及鄺本年吸食大麻以紓緩壓力,他於案件裁決前3天仍有服食。辯方解釋,大麻軟糖成分不足以構成毒癮,惟葉官考慮到協助吸毒者重回正軌,決定先索取戒毒所報告再作判刑。

另外,辯方稱案發時19歲的黃俊燁年少無知,他只是唯唯諾諾、不慎犯案,其角色罪責比鄺輕微,冀法庭為黃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葉官質問,辯方為何上次沒提出要求,又認為黃仍表示沒意圖協助鄺,未能顯示他有悔意。葉官最終同意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