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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紀律聆訊程序不當 前警長提覆核要求發放退休金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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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前警長昨日(13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紀律聆訊程序不當,另警務處須向他即時發放退休金。翻查報道,該名前警長涉向學警騙款及收錢,被控欺詐等4罪,經審訊後罪脫。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歐智威,據悉他已於2022年7月6日離職;建議答辯人是警務處處長。入稟狀指出,申請人要求法庭頒下「履行義務令」,即警務處履行已批准退休的承諾,並立即發放申請人的退休金及每月長俸;另申請人要求法庭頒下「移審令」,即警務處針對申請人的紀律聆訊程序不當,要求裁定紀律聆訊無效。

警方回覆本報稱,不評論個別案件,會於司法程序完成後,就既定程序作出跟進。一般來說,警務處處長如決定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有關退休警務人員仍未獲發的退休金,會按既定程序,通知相關部門作跟進。

翻查資料,被告歐智威(案發時49歲)涉於2012年12月至2013年6月間,擔任一班警員訓練課程的副班主任,負責步操訓練、紀律、食宿和社利事宜,他分別以承接上一班物資費用如熨斗、電腦等,騙取班上30名學警24萬元,之後要求學警贈送結業禮物,索取1萬元。歐被控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和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惟時任區院暫委法官鄭紀航裁定4項罪名全部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