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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煽動案李卓人及何俊仁否認控罪 交付高院審理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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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港區國安法》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今(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第五次提訊日。鄒幸彤早前在初級偵訊,已被下令交付至高院原訟庭審訊;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今亦將其餘三名被告交付至高院。

還押的李卓人和列席旁聽的鄒幸彤步入犯人欄時,有旁聽者高呼「人哥!」及「阿彤!」,鄒幸彤雀躍揮手。散庭時,獲准保釋的何俊仁隔著犯人欄玻璃,向兩被告揮手道別。

鄒幸彤就裁判官拒絕撤銷報道限制,提出司法覆核並勝訴,羅官開庭時根據裁決,解除報道交付審訊內容限制。羅官續指,支聯會沒表示答辯意向,遂將其交付高院,另外就李卓人和何俊仁不認罪,下令交付兩人到高院審訊。

控方代表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已被剔除公司註冊的支聯會,由破產管理署延聘的大律師林芷瑩代表。支聯會及3人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間,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壞中國憲法所確立的中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國中央政權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