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涉12港人案廖子文申保釋候刑期上訴被拒 (12:22)

發佈於

涉12港人案的廖子文涉於2019年在灣仔一單位管有半製成汽油彈等物,早前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的交替控罪,被判囚27個月;他另涉偷渡潛逃,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兩案總刑期為31個月。廖不服刑期提出上訴,今(15日)於高院上訴庭申請保釋。惟上訴庭法官彭偉昌關注廖尚未服刑完畢,故拒絕其申請,並於4天內頒下判辭。彭官又下令為廖的上訴案件,排期於他最早獲釋的日子前舉行。

除廖子文(19歲),12港人的鄭子豪(20歲)及鄧棨然(31歲),連同另外兩名男子,鄭進(34歲)及李威龍(28歲)亦涉及本案。除仍在內地服刑的鄧棨然,其餘4人早前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的交替控罪,被區院法官游德康判處監禁27至38個月。廖子文及鄭子豪另涉偷渡潛逃,部分刑期與偷渡案分期執行,兩人的總刑期均為3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