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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計劃串謀黑幫合作假掃賭 三反黑警判監14至16個月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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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反黑組4名警員涉於2018年掃蕩非法賭場前,與黑幫接洽造假,事先表明掃蕩日期並要求安排假賭客予警方拘捕,遭一名在該賭場工作的警方臥底揭發。4名警員否認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後其中3人被裁定罪成,今(16日)在區院判刑。法官稱,作為專業的警員需要警剔,警員犯案更會削弱市民對警員的信心,而3人一念之差犯案,賠上多年的耕耘及前途,但考慮他們背景良好等,終判他們監禁14至16個月。

3名罪成的被告為趙廣林(55歲)、賴福康(51歲)、傅裕文(38歲)。暫委法官勞潔儀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稱,趙廣林服務警隊達30多年,因本案失去退休金及長俸,已是最大懲罰。賴福康服務警隊21年,曾協助沙士抗疫,及在社會運動的保安工作;傅裕文則在休班期間曾破獲案件。

勞官表示,本案3名被告的串謀計劃未有成功執行,沒有對司法公正造成實際影響。勞官又指,被告未有施行威嚇、武力等行為,且沒有證據證明他們從中收受利益。惟她重申,操控的行為對司法構成衝擊。

勞官續稱,3人案發時均為警員,他們犯案會削弱市民對警員的信心,影響警隊聲譽。另外,被告的職責會與三合會建立溝通渠道,但他們在過程中超越界線;而專業的警員需要警剔,3人一時魯莽犯案,更要賠上多年的耕耘及前途。

勞官以18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3人的嘉許信及求情,指他們為非常出色的警員,一念之差犯案,3人初犯及接受其品格良好,減刑2個月。另考慮首被告損失30多年長俸為有效的求情因素,再酌情減刑2個月,首被告終被判囚14個月,另外2人則判囚1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