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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涉誘3少女「援交」後勒索 男被告保釋被拒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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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拘捕兩母子,涉及在交友程式聯絡14至21歲女受害人,引誘對方援交,其後不支付酬金及以對方的性感照勒索受害人,騙取近40萬元。兩人今(17日)被解往粉嶺裁判法院,被控共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及兩項勒索罪。裁判官應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2月9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待警方進行認人手續,調查銀行紀錄,分析手機及閉路電視片段。男被告被拒保釋,須還押候訊,女被告則准以現金3,000元保釋。

被告葉家成(32歲)及陳敏娟(63歲)均報稱無業。陳敏娟准以3,000元保釋,其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須交出旅遊證件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兩人同被控1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指控他們於今年8月6日,稱以15萬元酬勞進行一宗性交易,其後要求X先要存入保證金1.1萬元,而不誠實地取得該1.1萬元,意圖永久地剝奪X的財產。

男被告則另被控各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及勒索罪。控罪指稱他分別於今年5月9日,稱以50萬元之酬勞以進行約會,而不誠實地取得Y的161,380元;及在今年11月2日,聲稱提供性服務,及後稱父親離世以遊說林兆謙向他存款,而不誠實地取得林兆謙的225,418元,意圖永久地剝奪其財產。

兩項勒索罪則指控男被告分別在今年8月23日,為了使自己獲益,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X交出3,000元;及在今年5月9日,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Y交出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