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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師非禮女病人囚一年 被告另涉其他非禮案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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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歲中醫師涉去年在藍田一間中醫診所為26歲女病人按摩肩頸時,按壓女病人的陰部及指插其陰道,因而被控一項非禮罪,他經審訊後,今(30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屈麗雯認為被告嚴重侵犯事主的私隱和尊嚴,「令人感到厭惡」,考慮被告與事主是醫患關係,本案屬嚴重違反誠信,判被告囚1年。

被告曾廸民(37歲)被控於去年4月19日,在藍田匯景廣場一間中醫藥中心猥褻侵犯26歲女子X。控方在判刑後申請提返令,安排在10月5日押解被告返法院處理另案。根據司法機構網頁,被告在該案被控兩項非禮罪。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無案底,妻子在醫院工作,兩人育有兩名年幼的子女,而罪成將打擊被告的職業生涯,希望法庭寛大處理。

屈官裁決時指,事主能清楚描述犯案經過、被告當時站立的位置、她的即時反應及感受,在盤問下亦能給予合理解釋。辯方曾質疑事主接受高等教育,沒理由被非禮時不立即求救。屈官直指其質疑「流於表面」,若套用其邏輯,學富五車的女子便不可能受侵犯,說法顯然「違背常識」。

屈官續指,事主被侵犯時感驚慌、不知所措屬合情合理,她沒有即時求救,但亦非毫無反應,有收緊臂部肌肉,令被告無法侵犯她,反應合理。

辯方另質疑事主向母親傾訴事發經過時,表現冷靜。屈官認為不同人面對事情的反應不一,事主內心的驚慌及恐懼不一定完全表現出來,不可能「千篇一律要求所有人表現激動」。屈官信納被告毫無疑問是「存心侵犯」事主,懷有猥褻意圖,裁定他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