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推翻「表證不成立」後續審 官指無許可證不足以定罪 未證阻礙 奏《榮光》二胡翁罪脫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六旬退休老翁涉在東涌街頭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遭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罪,他早前被裁定表證不成立及獲發500元訟費,惟4天後暫委裁判官談立豐自行提出覆核聆訊,指被告有舉證責任,改為裁定表證成立。老翁經審訊後,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談官認為控方未有證明被告當時造成阻礙或滋擾,例如令他人繞路,未證被告在沒合理解釋下犯案。 相關文章:二胡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票控退休人士願榮光歸香港 Up Next 青發會自薦監察青年藍圖成效 智庫倡各區設「青年專員」 政府委員會增青年比例 不要錯過 【Emily】樂富廣場有得玩新興運動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被拒加入《榮光》案 鄒幸彤再申上訴駁回 加入《願榮光》上訴程序遭拒 鄒幸彤再申上訴同被駁回 (15:39) 曾奏《願榮光》囚30天 二胡伯再遭票控12宗 「無海外法官不會死人冧樓」 林定國:但非無所謂 制度有好處 美國CECC促YouTube重新顯示《願榮光》 YouTube指正研上訴選項 (15:43) 稱留意到本地平台 再無展示《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