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首控反恐例另串謀殺警 13人交高院審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前夕,警方在多處搜出手槍及子彈等武器,13人先後被捕,共被控12罪,包括串謀謀殺罪、《反恐條例》「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為首宗反修例案件引用《反恐條例》提控的案件。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提訊日,裁判官劉淑嫻將所有被告交付至高等法院審理,各被告沒申請保釋,繼續還押。 相關文章:12港人串謀謀殺交付審判程序反修例事件反恐條例國際人權日 Up Next 青發會自薦監察青年藍圖成效 智庫倡各區設「青年專員」 政府委員會增青年比例 不要錯過 【Emily】樂富廣場有得玩新興運動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曾發「光時」照遭投訴 社工停牌半年 紀委會建議書面譴責 註冊局:不足反映嚴重性 「原審容許加控犯錯」 鄭錦滿暴動罪獲撤 已刑滿出獄 鄭:遲來公義非公義 江樂士:反恐條例今作用大減 日後料先引國安法 反恐藏刀案裁分期執行 被告刑期上訴駁回 超時六成審160日 有陪審曾言辭任 反恐受審零罪成 學者:日後控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