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國安法納機構「服務標準」一年 社福界紛辦國安培訓 社工認自我審查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社會福利署去年9月起將《港區國安法》納入「服務質素標準」,要求受資助的非政府機構須掌握法例並制定政策及程序,確保服務單位及員工守法,多間機構表明安排員工培訓或法律講座,亦有機構設內部審核機制,審閱單位遵守國安法情况。有前線員工表示,國安法實施後社會服務工作轉趨謹慎,承認有自我審查,例如減少與年輕人討論社會時事,也因擔憂嘉賓言論構成煽動或違反國安法,改找更溫和或立場不鮮明的人。 相關文章:國安法社工社福機構非政府機構 Up Next 青發會自薦監察青年藍圖成效 智庫倡各區設「青年專員」 政府委員會增青年比例 不要錯過 【Emily】樂富廣場有得玩新興運動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陳茂波訪英晤財政部及英倫銀行行長 赴晚宴稱國安法律提供可預測環境 (10:49) 港大生上訴得直申保護令 特首上周發證明書 「感激」刺警案判涉國安 須指定官審 國安案聘海外律師須獲批 禁《榮光》案後特首再發證 斥美更新營商指示 許正宇:歐美資金參與港融資 心連心學院成立 勞福前常秘做院長 開社工持續進修課程? 譚贛蘭:不排除 美商會促「淡化國安言辭」 倡港官訪歐美挽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