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聞風筆動:外交部要求駐港領館 新物業交易須獲同意 /文:李先知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5 日 By 明報 【明報文章】國際關係首重禮節常規,任何改變都易引來關注。多名外交界消息人士向筆者說,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近月要求所有外國駐港領事館或人員在新購置或租賃物業時,需要事先取得中方同意,並提供物業協議,做法明顯有別知會港府禮賓處的現行做法。有關安排雖與內地對外國使館要求看齊,並疑似「參考」美國現行規定,不過仍引起議論,不同領事館有不同取態,有領事館預料會跟隨,亦有部分領事館仍與中方交涉,或要求更多時間考慮。 相關文章: Up Next 筆陣:關注俄烏衝突 需擺脫「正邪」認知誤區 /文:張志剛 不要錯過 鄭立:遊客老遠來港 就為試用「安心」?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