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羅健熙涉集結待判 4認罪者囚14至18月 官:警圍堵理大決定 非法庭能批評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1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警方一度圍堵理大,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等10人涉於11月18日早上到尖沙嘴聲援,被控在科學館廣場參與非法集結等罪,5人早前認罪還押至昨日在區院判刑,其中一名女學生被判入更生中心,其餘4人判囚14至18個月。法官練錦鴻認為,對於警方當時行動決定有否可改善之處,以及警方相關權力等,並非他所能夠批評,但警方獲憲法授權維持治安屬無可置疑;又稱暴力不會帶來改變,斥被告行為欠缺深思和邏輯。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理大救援戰科學館非法集結 Up Next 初中「生社科」改革 大增國情未提民主 教聯稱與時並進 民主黨:公平自由漸不受重視 不要錯過 【Emily】接43投訴冒認廉記 專員拍片篤爆騙徒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康橋性侵案母企和解 法庭續禁售產 刺警案留言插小腸 網民罪成 官:七一敏感仇警氛圍濃 煽惑效果增 科學館展出盧煜明等本地科學家成就 12港人兩被告得直 上訴庭:監獄國安考慮判時未生效 大坑西居民申擱置收樓裁決 平民屋宇質疑有組織拖延 借虛銀購舒適堡課程 健身客入稟追13.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