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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情婦勒索上司50萬罪成 官指一心為錢非為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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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已婚連鎖餐飲集團高層涉與旗下已婚分店女員工發展親密關係,高層疏遠女方後,女員工涉以私密照片勒索對方50萬元,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勒索罪罪成,還押至10月25日求情。暫委法官葉啓亮指出,被告態度咄咄迫人,曾多次發短訊威脅事主要求交出金錢,否則公開二人關係,其後加強恫嚇,威脅會將照片發送予報社,此舉明顯不是為引起事主注意、尋求復合,反之一心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