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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無罩踢街坊改判緩刑 高院:原審判辭「冥頑不靈」形容薛影儀 略嫌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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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亞視一姐」薛影儀去年9月沒戴口罩離開住所,其間不滿被街坊拍攝,涉對街坊「起飛腳」。她承認普通襲擊及違反第599I章「口罩令」,判囚兩星期及罰款5000元,後來就普通襲擊罪提出刑期上訴得直,改為判囚兩星期、緩刑18個月。高院法官昨(12日)頒判辭指,原審裁判官以「冥頑不靈」形容薛影儀,說法略嫌過火,另從片段所見,薛只想擺脫街坊的纏擾,所用暴力不算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