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私了律師案 曾爭議被脅招認 首被告改認兩罪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1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4名男子涉於2020年5月24日銅鑼灣反惡歌法大遊行「私了」事務律師陳子遷,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其中3人認罪,餘下一名男子否認暴動等罪於區域法院受審。審訊昨踏入第8日,暫委法官鄧少雄接納警誡供辭呈堂,裁定控罪表證成立。男子考慮後改變答辯意向,改為認罪。 相關文章:反修例事件反惡法大遊行律師暴動罪有意圖而傷人罪私了銅鑼灣 Up Next 索償警敗訴3人眾籌訟費 遭平台終止 收款方Stripe指高風險 發起人料自我設限或受壓 不要錯過 【Emily】私隱署派抗疫物資 乘機提老友記防騙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最後一宗理大「圍魏救趙」暴動案判刑 8人判囚4年2個月至4年半 (16:03) 阻差重審改認罪 青年囚3月1周 白衣人案附近餐廳:被告一直在舖 不識圖中人 白衣人案 控方指片段證執棍掟人 白衣人案控方開案兩頁紙 官令補充案發地點 遭羈押禁見 柯文哲表態不抗告 「不願為難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