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指國安法僅限制量刑起點 呂世瑜上訴刑期10.24再訊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1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理大學生呂世瑜早前承認《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於區域法院判囚5年。原審法官界定案件屬「情節嚴重」,因國安法條文列明須判囚5至10年,故將原定3年8個月刑期改成5年,呂無法因認罪獲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呂不服刑期上訴,上訴庭昨日開庭處理。上訴方力陳,呂世瑜配合警方調查且認罪,冀法庭彈性量刑,以免剝奪他真誠認錯等求情因素,亦認為國安法中的刑期分級制僅限制「量刑起點」,即不影響法庭減刑;律政司則指,相信條文為最終刑期設限,另申請押後案件以作準備。上訴庭批准押後至10月24日再訊。 相關文章:刑期上訴呂世瑜情節嚴重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Up Next 索償警敗訴3人眾籌訟費 遭平台終止 收款方Stripe指高風險 發起人料自我設限或受壓 不要錯過 【Emily】私隱署派抗疫物資 乘機提老友記防騙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政府引「國安細則」入稟 羊村案工會資產充公 懲教署引國安委指港大生「感激」刺警案涉國安不宜減刑 被告「無足夠反省」須續羈押 (13:05) 發證明書證「感激」刺警案涉國安 李家超稱依法行事 已不止一次發證明書 (11:03) 指立國安條例後風險增 港成俄避制裁地點 美更新對港營商指示 港府:圖製恐慌 社工局交紀委備選新名單 剔除陳虹秀 主席:需予公眾無負擔印象 孫玉菡:短期刊憲 呂智恆失社工資格 冀列「其他參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