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指國安法僅限制量刑起點 呂世瑜上訴刑期10.24再訊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1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理大學生呂世瑜早前承認《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於區域法院判囚5年。原審法官界定案件屬「情節嚴重」,因國安法條文列明須判囚5至10年,故將原定3年8個月刑期改成5年,呂無法因認罪獲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呂不服刑期上訴,上訴庭昨日開庭處理。上訴方力陳,呂世瑜配合警方調查且認罪,冀法庭彈性量刑,以免剝奪他真誠認錯等求情因素,亦認為國安法中的刑期分級制僅限制「量刑起點」,即不影響法庭減刑;律政司則指,相信條文為最終刑期設限,另申請押後案件以作準備。上訴庭批准押後至10月24日再訊。 相關文章:刑期上訴呂世瑜情節嚴重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Up Next 索償警敗訴3人眾籌訟費 遭平台終止 收款方Stripe指高風險 發起人料自我設限或受壓 不要錯過 【Emily】私隱署派抗疫物資 乘機提老友記防騙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吳文君涉違國安法下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懸紅通緝 國安處帶走其父助查 (12:42) 「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成員涉串謀分裂國家罪 申保釋被拒 (12:35) 教師認違國安法 申終院刑期上訴許可被駁回 (16:39) 黃之鋒被控串謀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安 案件押後提訊將交付至高院 (16:28) 辯方稱黎智英追蹤IPAC帳戶不等同支持 官:曾通訊 辯:《蘋果》圖糾正《逃犯條例》錯誤 官:媒體塑錯誤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