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時任女警長少訊會所偷竊囚8月 官斥近乎爆竊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2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時任女警長涉於上水圍大埔區少年警訊會所內偷去兩支同袍記憶棒及會員的28張書券,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3項盜竊罪成。裁判官陳炳宙認為被告說法矛盾及有違常理,辯方陳辭荒謬,斥被告身為警察「知法犯法、毫無悔意」,擅取書券「近乎爆竊」,行為「有辱警隊」,判她監禁8個月,並須賠償涉事中學和少年警訊共700元,另批准被告以5萬元保釋候上訴。 相關文章:少年警訊盜竊粉嶺裁判法院警員犯法警長 Up Next 反對手令檢手機新聞材料 黎上訴失敗 不要錯過 黎智英案獲准用英御狀抗辯 高院:議題複雜 信會提供重要協助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西營盤六旬翁坐巴士背包被盜 失16隻名表市值99.5萬 賊人逃去 (11:56) 警再拘兩男 涉盜毀旗幟 歷史博物館衫及帽疑被盜 康文署:為場景道具 無文物受影響 (23:23) 涉摸兩中學女生 興趣班男導師控非禮 3非華裔涉33宗高買被捕 藥房4人涉接贓 警拘7人涉油尖區內33宗超市日用品店舖盜竊 兩藥房涉嫌接贓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