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時任女警長少訊會所偷竊囚8月 官斥近乎爆竊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2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時任女警長涉於上水圍大埔區少年警訊會所內偷去兩支同袍記憶棒及會員的28張書券,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3項盜竊罪成。裁判官陳炳宙認為被告說法矛盾及有違常理,辯方陳辭荒謬,斥被告身為警察「知法犯法、毫無悔意」,擅取書券「近乎爆竊」,行為「有辱警隊」,判她監禁8個月,並須賠償涉事中學和少年警訊共700元,另批准被告以5萬元保釋候上訴。 相關文章:少年警訊盜竊粉嶺裁判法院警員犯法警長 Up Next 反對手令檢手機新聞材料 黎上訴失敗 不要錯過 黎智英案獲准用英御狀抗辯 高院:議題複雜 信會提供重要協助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警破盜竊集團拘4人 涉27宗店舖盜竊 (17:40) 自願輔導治療 中大博士生拍裙底判社服 上海僱主離世僅12分鐘 保姆捲走幾十萬現金並變賣玉器 (20:23) 欺詐遮仔會 未履社服令 官准前警長多一年履行 牀底藏屍案控謀殺 非裔漢稱遭警打 5人在半島酒店房內聚會 21歲女睡醒發現百萬名表不翼而飛 警追查3名外籍男下落 (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