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反對手令檢手機新聞材料 黎上訴失敗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2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警方國安處前年8月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檢取兩部iPhone手機,黎事後入稟司法覆核,爭議警方無權根據《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申請手令檢取手機內的新聞材料。他在高院原訟庭敗訴,不服上訴。上訴庭認為,若國安法實施細則中容許檢取的「指明證據」不包括新聞材料,將「不當地局限並削弱警方調查的效能」,重申新聞自由在刑事調查中「並無豁免」,判黎智英敗訴兼須付訟費。 相關文章:上訴駁回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搜查令新聞材料港區國安法黎智英 Up Next 學生稱遭掌摑兩年後報警 教師控襲擊 不要錯過 時任女警長少訊會所偷竊囚8月 官斥近乎爆竊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黎智英案煽動刊物作者涵區家麟胡志偉 共引161篇 官指對中共特區展嚴重敵意偏見 中方反擊批評 特朗普稱曾籲習放人 李家超不點名譴責西方踐踏法治 官:黎長年恨中共 國安法下堅定尋制裁 墊支登報訪美游說凝聚戰線 左右「重光」 官:「請求制裁」毋須證措施已推 「科技禁運」可歸類勾結罪「敵對行動」 納下屬證供指黎奠定編採 國安法前後持續攻擊中共 官:《蘋果》高層認同黎,並參與其中 官逐一駁黎證供 指穿鑿荒謬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