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龔如心遺願總理監管資產 官:無權要求 判辭指華懋慈善基金角色非無可取替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逝世15年遺下1410億元遺產,2015年終院裁定,由華懋慈善基金(下稱基金)受託持有,下令基金與律政司長商討擬定遺產管理計劃,基金、律政司長和遺產管理人三方早前於高院首階段聆訊。高院法官鮑晏明昨日頒下判辭處理部分議題,對於遺囑指明聯合國秘書長、國務院總理組成監管機構管理基金,法官認為這僅屬龔的意願,兩人未受本地法律規管,故不能受託,法庭亦無權要求。至於基金是否適合受託、以及組成監管機構等議題將稍後處理。 相關文章:華懋慈善基金華懋集團遺產管理人高等法院龔如心 Up Next 憂教導所專注職訓 被告求判監續讀書 不要錯過 【Emily】曼城示威片另一剪輯版 建制圈流傳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Botox誤殺案開審 辯方稱被告失智不宜答辯 【Emily】曾拒批政府申《願榮光》禁令 陳健強獲委高院上訴庭法官 協興隆被頒令清盤 大狀:鏡騷傷者恐無賠償 陳健強獲委任高院上訴庭法官 馮庭碩任高院原訟庭法官 (16:28) 供卵誕子非合法父母 女同志覆核勝訴 律政司:監護令足夠 官:應獲濟助方式待議 羅麗莎稱何柱國未還債 追何妻千萬 稱何自2020年底財困 口頭協議借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