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基金借貸曾蝕半億 官:需界定「合適」受託人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判辭透露,華懋慈善基金多次借貸支付法律費用,一度虧損5000萬元。隨後有基金理事將部分債務改列為捐款,聲稱債權人「饋贈」貸款,毋須償還,虧損才收窄至250萬元。法官認為基金經濟狀况及還款能力顯然是「實際的憂慮」;又強調不會在現階段評論基金應否繼續擔任受託人,但引述多筆華懋集團的可疑交易及官司,反映有需要列明何謂合適的受託人。 相關文章:華懋慈善基金遺產管理人高等法院龔如心 Up Next 憂教導所專注職訓 被告求判監續讀書 不要錯過 【Emily】曼城示威片另一剪輯版 建制圈流傳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中年殺人 老年放火 八旬翁燒院友囚10年 《蘋果》停刊前訂白報紙未取 船公司追存倉費申頒令售賣 疑丈夫偷情揮刀 精神分裂婦認誤殺 吳敏兒:無意犯案 謀劃未竟 官:已認罪不接受「無意」 舉例殺人不成無減罪責 參選新界7人求情 郭家麒等4人倡視「積極參加者」 辯:郭性格不符犯案 官:言行危港 退庭首日無定論 屠龍案陪審今續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