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基金借貸曾蝕半億 官:需界定「合適」受託人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判辭透露,華懋慈善基金多次借貸支付法律費用,一度虧損5000萬元。隨後有基金理事將部分債務改列為捐款,聲稱債權人「饋贈」貸款,毋須償還,虧損才收窄至250萬元。法官認為基金經濟狀况及還款能力顯然是「實際的憂慮」;又強調不會在現階段評論基金應否繼續擔任受託人,但引述多筆華懋集團的可疑交易及官司,反映有需要列明何謂合適的受託人。 相關文章:華懋慈善基金遺產管理人高等法院龔如心 Up Next 憂教導所專注職訓 被告求判監續讀書 不要錯過 【Emily】曼城示威片另一剪輯版 建制圈流傳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Botox針誤殺案九旬被告患認障 陪審將退庭商議適宜答辯否 Botox誤殺案開審 辯方稱被告失智不宜答辯 【Emily】曾拒批政府申《願榮光》禁令 陳健強獲委高院上訴庭法官 協興隆被頒令清盤 大狀:鏡騷傷者恐無賠償 陳健強獲委任高院上訴庭法官 馮庭碩任高院原訟庭法官 (16:28) 供卵誕子非合法父母 女同志覆核勝訴 律政司:監護令足夠 官:應獲濟助方式待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