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廣電總局新規 禁外資從事廣播電視傳送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2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近期披露新修訂的《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明確規定禁止外商投資的機構從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從事機構不得擅自在所傳送的節目中插播其他節目、資料、圖像、文字及其他信息等。 相關文章:外資廣電總局 Up Next 李克強栗戰書汪洋 黨組會表態維護習核心 不要錯過 寫入遏制台獨 台陸委會促京棄侵犯思維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廣電總局:防止過度娛樂化 抵制違法失德人員 (01:29) 匯豐廖宜建:外資加速佈局中國資產 吸資振經濟 紐國准「黃金簽證」者買豪宅 微短劇火爆橫店缺「爹」 中老年臨記供不應求 廣電總局管微短「抗日神劇」遏虛無 批「我方超人化、敵方弱智化」劇情 防「低級紅高級黑」 鼓勵外資在華再投資 推金融稅收等11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