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煽水攻男囚兩月半 官指事隔3年上庭添壓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27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任職學校圖書館管理員的36歲男子2019年於Telegram群組呼籲破壞店舖「360」,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兩個月兩星期。裁判官劉淑嫻稱,被告煽惑「裝修」店舖,實際上無執行計劃,加上本案發生逾3年才帶上法庭,「可能對被告及其家人造成壓力,實際情况不理想」。 相關文章: Up Next 陳茂波沙特染疫 或缺席金融峰會 當地規定隔離7天 醫衛局:原則上上機前須快測陰性 不要錯過 【Emily】環境局長參觀電動九巴 睇埋數散銀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