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高院兩官審毒案 上訴庭裁司法不公 4人表證不成立獲釋離港 判辭指主審僭越陪審團功能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0 月 29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高院原訟庭早前審理3宗機場販毒案,法官裁定4名外籍被告的控罪表證不成立,4人當庭獲釋離港,其後律政司要求上訴庭釐清法律標準。上訴庭昨日頒布判辭,裁定3案的主審法官金貝理和麥偉德犯下法律錯誤,造成嚴重的司法不公(miscarriage of justice)。上訴庭形容,在其中一案曾有陪審團質疑金貝理的決定,不幸揭露了行使司法權力的不光彩(unedifying)一面,有損公眾對法治的信心。 相關文章:上訴庭機場販毒法官表證不成立 Up Next 車禍現場交通標誌方向反轉 當局查人為疏忽否 不要錯過 【Emily】視像開會避校董? 段崇智原來確診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法律生暴動罪脫發還重審 判辭:環境證供「疊加效應」強 律司得直 上訴庭:特首證明書研判具風險 法庭須接納 《榮光》頒禁令 禁4項意圖傳播 駁回Tim Owen簽證案 上訴庭:國安委決定不受覆核 電騙老婦逾3萬 男子加刑至4年 譚得志煽動文字上訴駁回 勢影響同類案裁決 上訴庭:煽暴意圖非煽動罪必要元素 回歸後煽動罪首上訴 「立場案」待本案始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