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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學生「大三罷」日於街頭藏鐵筆噴漆認罪候判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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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11「大三罷」當天,案發時14歲的男學生在深水埗被截停,被搜出身上有一支鐵筆及一罐噴漆,事隔近3年,男生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他今(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受社會事件衝擊、缺乏父母指導而犯案。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押後至10月20日判刑,為被告索取一系列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候判。

辯方求情指,案發時被告林鴻日 (現17歲)的祖父離世不久,他受到社會事件衝擊,思想變得偏激,加上父母忙於工作,未有給予正面指導,故此犯下本案。

辯方續指,被告過往背景良好,曾就讀本港傳統名校,獲師長撰寫求情信支持,不論是學業成績表,抑或被告以英文親撰的求情信,都可見到其強項是英文。辯方又提到被告被捕當天,正在機場準備赴馬來西亞讀書,現因本案而暫停就學,但他一直無放棄學業,更立志成為演員,希望「帶畀人歡樂」。

辯方強調被告有悔意,亦無證據顯示他曾使用涉案物品,冀法庭先索取感化及更生中心報告,惟黃官認為控罪嚴重,不宜索取感化報告,但會為他索取教導所、勞教及更生中心報告。

案情指,案發當日下午近1時半,至少50名身穿黑衣的示威者在彌敦道與亞皆老街集結堵路,致該處交通癱瘓,示威者其後沿深水埗方向前行,下午2時許,警員見到被告身在堵路人群之中,展開驅散行動,並在醫局街截停被告,在他身上搜出一支長約30厘米的鐵筆及一罐黑色噴漆,被告同日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