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鐘錶收藏家吳立基逃稅逾82萬罪成還押候判 (12:18)

發佈於

資深鐘錶收藏及鑒賞專家吳立基涉嫌於2003年至2014年期間,在12份報稅表中漏報其名下公司的營業額,及在3份報稅表中漏報其所持停車位的租金收入,涉及逃稅逾82萬港元。吳立基否認全部15項蓄意意圖逃稅罪受審。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周燕珠認為,被告清楚知道車位租金必須報稅,卻強行說不知道,還推搪會計沒有過問,「明顯蓄意隱瞞事實」,今(7日)裁定他15項罪名罪成。案件押後10月21日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押。

周官在判辭中總結,辯方解釋被告吳立基(59歲)認為「名錶傳奇」雜誌的銷售收入,在扣除發行費後,淨收入近乎零甚至是負數,故在報稅時沒有將銷售收入計算在內。周官則認為,「名錶傳奇」必然有銷售量,才會吸引著名品牌集團落廣告,被告指雜誌幾乎沒有收入的說法,「不單止毫無憑據,亦令人難以信服」,同時反映被告計算的總收入錯誤,蓄意漏報實際的營業額。

至於涉及漏報車位租金收入的3項控罪,周官認為被告有大專學歷,自1986年起工作,案發時年約50歲,每月直接收取約2000元車位租金收入,「怎會不知道車位租金要申報」,被告顯然是蓄意連續3年瞞報收入,而非不知道需要申報租金收入,故裁定他罪成。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在2015至18年,已向稅務局歸還205萬元,遠超於控罪涉及的80多萬元;稅務局自2013年向被告查詢報稅問題,2015年曾搜查被告的住所,直至被告被捕及受審,纏繞被告9年,雖然沒有基礎指控方延誤檢控,但案件為被告帶來不少精神壓力。

辯方續指出,被告無案底,在鐘錶業界有相當地位及貢獻,自2005年受品牌及政府邀請出席講座,過往有良好品格,本案案情亦相對輕微,望法庭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