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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事務主任涉修改文件掩飾延誤處理調遷申請 被廉署控四罪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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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指他在處理兩宗公屋單位調遷申請時,涉嫌使用載有虛假批准的文件,以及偽造社會福利署便箋,以掩飾他延誤處理申請。

35歲被告包文豪被控四罪,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本周五(14日)到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指,被告2014年派駐葵涌邨時,接獲一名租戶申請將一名親人加入單位戶籍,以調遷至邨內另一較大單位。被告須評審以核實申請資格。被告涉於2015年11月底,使用兩份文件誤導房署,訛稱一名房署高級房屋事務經理已批准調遷及預留較大單位;另一項控罪則指被告涉嫌於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期間,在沒有授權下銷毁相關租戶的房屋檔案。

另外兩罪就分別指被告派駐富昌邨,處理另一宗經社署便箋轉介的調遷申請時,將便箋日期由2020年改為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