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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涉行人隧道貼海報一人認罪還押候判 另一人否認控罪 (14:43)

3名女子涉2019年10月在九龍城一行人隧道貼「光復香港」等政治海報及管有噴膠等,2人各被控一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一名文員今(1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前認罪,另一名工程師則否認控罪受審。裁判官梁雅忻指,考慮當時的社會環境,被告當時攜有噴膠、手套等物品,且她並非一人行事等,下令她還押至10月26日判刑,期間索取社服令報告。
首被告陳素賢(30歲)早前承認刑事損壞罪,被判處200小時社服令。次被告譚雯雯(27歲)否認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涉保管一支噴膠、一盒牆貼紙、兩卷膠紙、一把剪刀等。第三被告彭紫玲(28歲)則認罪,涉保管兩支噴膠、一隻手套及一個口罩。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彭紫玲(現29歲)原為銀行文員,但擔心本案被判囚,辭工後到傢俬鋪擔任文員,放假時亦會任兼職幫補家計。另被告的母親患思覺失調、被害妄想症等,故未有向母親提及犯案,以免影響病情。辯方續指,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的物品與隧道的塗鴉有直接關連,噴膠可造成的損壞亦不算嚴重。首被告面對的控罪較嚴重,終判處社服令,冀法庭考慮同一項判刑。
次被告否認控罪受審。最先到場的警員周仲銓盤問下承認,無法清楚辨認隧道內的人士,亦看不到他們的行為,但從調查可推論被捕的7人為同一批人。警員羅文釗則供稱,當日截查被告在內的兩名女子,從其斜揹袋中搜出一支噴膠、一盒牆貼紙、兩卷膠紙、一把剪刀、一把鎅刀、7個口罩及3支箱頭筆。
案情指,2019年10月25日,警方接獲舉報,15人在九龍城太子道西331號至379號的行人隧道,在牆上用膠水貼政治海報,及以噴漆噴出「光時、五一」、「不自由 毋寧死」、「We will never forget, we will never forgive」等字句。警員到場後,10多人隨即逃去,現場留下大量噴膠及海報。被告彭紫玲在隧道附近被捕,警員在其背包中搜出有關物品,她在警誡下保持緘默。隧道的清潔和維修費用共約3.4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