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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學校社工助理襲擊學生罪成判140小時社服令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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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學校社工助理涉在宿舍內掌摑學生、扯其頭髮施襲等,早前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今(1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求情指,涉事宿舍的工作人員人手比例不足,疫情下人手短缺。裁判官判刑指,案件情節嚴重,被告亦會留下案底,日後未必能重投社福界工作,被告須自行負責。

男被告麥人丰(30歲)承認去年10月3日,在一間特殊學校宿舍內的活動室襲擊事主X。辯方今呈上被告前上司、涉事宿舍主管的求情信,指事件源於宿舍職員及宿生人手比例不足,正常比例應為1比8,但涉事宿舍的比例為1比21。辯方承認資源短缺並非被告犯案藉口,但指被告從英國大學畢業,回港後任職社工,因本案失去穩定工作,日後不會再犯。

裁判官溫紹明判刑指,本案情節比同類案件嚴重,涉及違反誠信的元素,判被告監禁「並不為過」。就本案而言,溫官指事主的傷勢有嚴重之處,而被告過往是專業人士,日後能否擔任社工亦成疑問,「無疑這是被告須自行負責的事」。

不過,溫官指社服令報告顯示被告沒有案底,過往品格不錯,信納被告具真誠悔意,已經學了寶貴的一課。溫官採納報告的建議,以社服令代替監禁,判被告履行140小時社服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