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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參與「和你Sing」被捕後踢保赴英 得悉或遭通緝後返港認罪囚8周 (18:17)

2020年6月30日有市民在觀塘apm參與「和你Sing」活動,4人被捕。其中20歲男學生今(13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裁判官判刑時稱,本案沒有實質暴力,但被告當時叫喊口號、展示橫額,對警方的警告無動於衷。惟考慮被告患自閉症,從其對答及表現亦相信,他並非為逃避責任而訛稱患病,且他未完成英國的大學課程,遂採納同案兩被告的判刑起點,終判他監禁8周,並寄語被告「好好改過」,服刑後繼續升讀大學。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蔣焯生(現23歲)踢保後便赴英國讀書,故警方今年4月未能拘捕他,且警方拘捕前曾致電被告母親,她指被告不在香港,故被告回港時知道有被捕風險,但仍勇於面對。辯方續稱,被告於2013年診斷出患自閉症,其後亦診斷出過度活躍症及專注力失調,間中需要服藥。
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關注,被告為年青犯人,是否先索取報告再判刑。辯方力陳,被告於英國大學就讀化學系,因本案未能就讀二年級,校方為他暫緩學位至年尾,且同案的被告黃楚婷及張仲綸認罪後判囚8周,冀法庭判監處理,讓被告服刑後繼續學業。最終獲陳官接納,以監禁12周為量刑起點,終判囚8周。
案情指,當日是《國安法》生效前一天,約百名示威者在APM聚集參與「和你Sing」活動。示威者高叫口號、舉起橫額,並呼籲市民參與翌日的遊行。晚上6時許,警方進入商場並舉旗警告,但示威者未有停止行為。有片段拍攝被告叫喊口號,及協助2名女示威者固定橫額,內容涉及反對《國安法》及呼籲他人參與遊行。警方於今年4月再次拘捕被告不果,遂把被告列入通緝及觀察名單,被告於今年6月6日回港時被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