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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了」律師案被告曾爭議受警威脅下招認 裁表證成立後改為認罪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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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男子涉前年在銅鑼灣「私了」事務律師陳子遷,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其中3人認罪,餘下一名男子否認暴動等罪,於區域法院受審。審訊今(13日)踏入第8日,暫委法官鄧少雄接納男子的警誡供辭可以呈堂,並裁定控罪表證成立。男子考慮後改變答辯意向,改為認罪。

本案首被告唐健帮(33歲)原本否認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罪受審,並提出展開「案中案」程序,爭議在警員脅迫下參與警誡會面、記錄口頭招認等。案中拘捕警員等早前出庭作供,鄧官今裁定首被告的招認證供均可呈堂,並裁定控罪表證成立。短暫休庭後,首被告改為承認兩罪。案件押後下周二(18日)處理案情事宜。

其餘3名被告為譽韋崙(27歲)、鄭學洺(25歲)及王浩雲(17歲)。3人經過認罪協商後,承認非法集結等罪,押後至下周二求情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