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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前國泰空少涉違防疫規例外出下月裁決 控方稱不知違例非抗辯理由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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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免檢疫的時任國泰機艙服務員去年12月返港後涉違規聚餐及外出用膳,新冠變種病毒Omicron隨之流入社區。兩人被控共3項「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察規定的人,沒有遵照衛生主任所指明的條件」罪,案件今(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結案陳辭。控方指出,兩被告真誠相信外出用膳、探訪朋友為公司指引所容許,並不構成合理辯解,重申無知並非抗辯理由。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裁決。

兩被告為黃昱龍(現46歲)及劉諾宏(45歲),均報稱無業。辯方指出,兩人真誠相信無意違反規矩。國泰曾發放內部指引,指示員工可以外出購買食物、探望朋友和接送小孩放學等,但沒有清楚列明哪些是被禁止的行為。此外,指引經常作出更改,或令人難以跟上;控方審訊時亦沒有傳召國泰職員解釋指引,故認為兩被告有合法辯解。

控方則表示,兩被告認為外出用膳、探訪朋友等是可容許的行為,並非合理辯解,兩人亦有責任熟讀指引,重申無知並非抗辯理由。

控方又反駁辯方稱指引經常更改的說法,兩被告在指引生效後,曾飛往其他地方及接受醫學監察,故認為辯方的說法並不合理。另外,指引提及的「必要活動」,不是被告供稱外出用膳、探訪朋友等行為,並舉例指外出進行核酸檢測,才是與身心健康有關的必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