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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染疫後仍上班被控違防疫規例 准保釋候審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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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波新冠疫情肆虐期間,35歲男消防員於今年3月初疑染疫後,仍繼續到屯門青山灣消防局值勤。他早前被控6項「使公眾蒙受感染的危險」罪,今(21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提堂。暫委裁判官葉成林將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其間被告續准以現金1000元保釋外出。

控罪指稱,被告郭永東(35歲)於2022年3月1、2、6、7、10及13日,在屯門屯義街6號青山灣消防局,自知屬傳染病接觸者或受指明傳染病感染的人,藉從事消防員的職業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