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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男認用家人針卡入食肆罰2000元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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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7歲男子涉今年8月在一食肆出示家人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紀錄,遭警員揭發,今(2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企圖誤導警務人員而提供虛假資料罪」。裁判官表示,案發時新冠疫情不算嚴重,判被告罰款2000元。

被告李讓隆(27歲)報稱從事廣告業。辯方求情指,被告當初因為健康理由沒有打針,案發後已注射兩劑疫苗,因一時愚昧犯案,冀法庭輕判。

控方案情指,警員今年8月26日晚上前往尖沙咀厚福街8號16樓「胡爐」,檢查餐廳的酒牌。警員要求被告出示「安心出行」應用程式的紀錄,被告以手機展示另一名李姓男子的疫苗接種紀錄,其間沒有提供任何解釋。

經調查發現,涉事針紙與被告的個人資料並不脗合。在警誡下,被告承認自己沒有打針,故使用家人的疫苗接種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