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七一刺警案 認暴動學生判入教導所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前年7月1日,一名男學生涉在銅鑼灣擺雪糕筒堵路,遭防暴警員制服,其間一名工程師以軍用摺刀插傷警員。涉案男生早前承認暴動及拒捕罪,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入教導所。法官姚勳智表示本案控罪應判囚4至5年,考慮被告案發時年僅17歲,過往沒有案底,更生因素較為重要。 相關文章:七一刺警案拒捕教導所暴動罪銅鑼灣 Up Next 控方:兩被告掌決策 鍾沛權審批15篇 推論與創辦人蔡東豪等串謀 不要錯過 93年元旦人踩人21死 彭定康即日令獨立調查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最後一宗理大「圍魏救趙」暴動案判刑 8人判囚4年2個月至4年半 (16:03) 阻差重審改認罪 青年囚3月1周 白衣人案附近餐廳:被告一直在舖 不識圖中人 白衣人案 控方指片段證執棍掟人 白衣人案控方開案兩頁紙 官令補充案發地點 暴動罪脫5人發還處理 官:需排期明年「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