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涉理大爬渠逃出 鄭錦滿偕接應者否認妨司法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3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理大衝突,警方圍堵下有示威者經水渠離開理大校園。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等8人被控「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等罪,3人認罪,其餘5人不認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稱,有被告在渠口拉繩,合力將鄭錦滿從坑渠拉上路面。另有被告承認曾以WhatsApp群組討論哪些位置有「家長接仔」及「義載取酬」。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家長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理大救援戰鄭錦滿 Up Next 8月外遊染疫返港 市民:衛署稱康復否看Ct值 檢疫第3日未知Ct值 嘆陳抵港即晚知康復 不要錯過 【Emily】工聯屬會新進修中心 議員試玩空中瑜伽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原審容許加控犯錯」 鄭錦滿暴動罪獲撤 已刑滿出獄 鄭:遲來公義非公義 理大「家長車」案 鄭錦滿刑滿後上訴得直撤定罪及刑期 (14:45) 法律系女生暴動罪脫發還原審 擬不認罪將於明年4月開審 (16:03) 男警編造口供案 警長指無致電事主確認不追究 反恐二案 陪審團續退庭商議 要求闡釋控罪元素 官信納工作表現優異 有極大悔意 衝燈傷途人 P牌督察判社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