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8.31案 控方證人車廂亮鎅刀:看收妥否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1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8.31港鐵太子站事件,涉3男子暴動案昨日在區院續審。控方傳召第二名匿名乘客證人供稱,他當晚因不滿黑衣人阻擋港鐵車門關上,在車上與他們理論口角,他稱其後被黑衣人用鐵通壓頸,幾乎窒息。他在盤問下承認曾「推開」正在拍攝的女子,但質疑她是否記者,又否認衝突因此而起;他亦承認取出鎅刀,稱欲檢查刀片有否收妥。他不同意取出鎅刀具挑釁性。 相關文章:8.31太子站刑事損壞罪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非法集結 Up Next 參照辱國旗案量刑 湯家驊料本案成先例 不要錯過 徵酒店作臨時總部 獲批地大角嘴建永久辦公室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家屬按死者月薪3.5萬為基礎 索償210萬 勒索案 情婦開價200萬 事主助理驚呆 「自由」塗鴉者認罪緩刑 官:判監不理想 指6月控罪起於同一情况 已判緩刑 曾發「光時」照遭投訴 社工停牌半年 紀委會建議書面譴責 註冊局:不足反映嚴重性 勒索已婚董事案 情婦稱事主允再照顧一年 涉收114萬現金禮物 總督察何兆東將認其中4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