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國歌法首案 奏唱時揮港英旗囚3月 事發apm千人睹張家朗奪金 官:或惹不同立場者反應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1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香港劍擊選手張家朗去年奪得奧運金牌,當日大批市民在觀塘apm商場觀看直播,一名網媒記者在奏國歌時揮動港英旗,他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侮辱國歌罪,為首宗《國歌條例》定罪案件。裁判官稱,當日商場內過千人,被告行為或引起不同立場者強烈反應及出現暴力,當日未有發生最嚴重情况純屬僥倖。另被告帶備港英旗,明顯有備而來、周詳行事,侮辱及輕蔑國歌,亦造成鼓勵效果,判囚3個月。 相關文章:侮辱國歌罪奧運金牌張家朗觀塘裁判法院 Up Next 內地新增再破萬 粵逾3000宗最多 不要錯過 8.31案 控方證人車廂亮鎅刀:看收妥否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婚禮公司騙客可駕車入場地 控辯達協議 職員守行為 出席時尚活動緊張過比賽 張家朗想挑戰做模特兒 青年背對奏國歌判社服 官:非輕懲 接納非最惡劣 刑罰具阻嚇助更生 電工地盤墮斃 精進否認15罪 劍擊|蔡俊彥攜世界賽金牌返港 對達世一目標感恩 張家朗稱狀態欠佳盼重整狀態 (15:55) 柔道︱法國柔道奧運金牌3女將訪港 與逾百本地中小學生切磋交流 (16:11)